詞語“訟棍”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sòng gùn
注音 ㄙㄨㄥˋ ㄍㄨㄣˋ
◎挑唆別人打官司,借以從中牟利的人。
例如沈大年又補了一張呈子,知縣大怒,說他是個刁健訟棍,一張批,兩個差,押解他回常州去了。 —— 《儒林外史》
英文legal petifogger; shyster;
◎挑唆訟事,從中取利的人。
例證《儒林外史 · 第四〇回》:“沈大年又補了一張呈子,知縣大怒,說他是個刁健訟棍。”《福惠全書 · 卷一一 · 刑名部 · 詞訟》:“更有一種教唆訟棍,心實虎狼,跡同鬼域,原無恒業,專哄平人告狀。”
訟棍,指舊社會唆使別人打官司自己從中取利的人,在英語中指卑鄙的、吹毛求疵的、不講道德的律師。
在現代社會,人們通常將通過不合法,不道德手段,隻為追求個人金錢和權力欲望,披著法律外衣的律師也成為訟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