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銷煙

詞語“虎門銷煙”的意思和解釋。

虎門銷煙的概述

hǔ mén xiāo yān

ㄏㄨˇ ㄇㄣˊ ㄒㄧㄠ ㄧㄢ

詞語解釋

虎門銷煙hǔ mén xiāo yān

1839年3月,欽差大臣林則徐到達廣州查禁鴉片。4-5月,共收繳鴉片237萬餘斤。6月3日至25日,由林則徐主持,在虎門海灘當眾銷毀。銷煙行動沉重打擊了外國侵略者

網絡解釋

虎門銷煙

虎門銷煙(1839年6月)指中國清朝政府委任欽差大臣林則徐在廣東虎門集中銷毀鴉片的曆史事件。此事後來成為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南京條約》也是此次戰爭時清政府簽訂的。

1839年6月3日(清宣宗道光十九年歲次己亥四月廿二),林則徐下令在虎門海灘當眾銷毀鴉片,至6月25日結束,共曆時23天,銷毀鴉片19187箱和2119袋,總重量2376254斤。

虎門銷煙成為打擊毒品的曆史事件。虎門銷煙開始的6月3日,民國時被定為不放假禁煙節,而銷煙結束翌日即6月26日也是國際禁毒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