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著作權”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zhù zuò quán
注音 ㄓㄨˋ ㄗㄨㄛˋ ㄑㄩㄢ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人身權 創作權 版和權 在中國
◎指著作人依法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專有權。這種專有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著作人許可或轉讓,他人不得占有和行使。著作權包括財產權和人身權。
英文copyright; right of author;
◎一種保障著作人精神創作的無體財產權。據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於著作人完成著作時即產生,非待注冊登記而取得。其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死亡後,此權益之保護仍視同生存或存續。著作財產權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與他人共有,一般存續於著作人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如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則自公開發表起存續十年。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複製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